梁湘润 子平基础概要
五行干支刑冲和会
天干五合:
甲己合土
乙庚合金
丙辛合水
丁壬合木
戊癸合火
甲己合化土,为中正之合,因为甲为己之官,己为甲之财。甲木仁慈、正直,己土诚实、信用,乙庚合化金,为仁义之合,正义之合,庚为乙之官,乙为庚之财,庚金义气,仁德,刚强,乙木温柔、苗条。丙辛合化水为威制之合。丙为辛之官,辛为丙之财,丙火光明,热情,辛金温润、柔软。丁壬合化木为淫乱之合,壬为丁之官,丁为壬之财。丁为星,为阴火,壬水为纯阴水。戊癸合化火为无情之合,戊为癸之官,癸为戊之财,戊土为老阳,为老丑之夫,癸为阴水,为少妻。
天干冲:
甲庚冲
乙辛冲
壬丙冲
癸丁冲
天干克
丙庚克,丁辛克
地支六合
子丑合土、寅亥合木、卯戌合火、辰酉合金、巳申合水、午未合火。
地支六冲
子午冲、卯酉冲、寅申冲、巳亥冲、辰戌冲、丑未冲、
地支三刑
申刑寅、寅刑巳、巳刑申。戌刑未、未刑丑、丑刑戌。子刑卯,卯刑子。
地支自刑
午刑午,酉刑酉,辰刑辰,亥刑亥
属于小幅的冲,刑去余气
地支三合
申子辰合水,亥卯未合木,巳酉丑合金,寅午戌合火。
地支三会
亥子丑合水,寅卯辰合木,巳午未合火,申酉戌合金。
地支六害
地支合而对冲
子未,丑午,寅巳,卯辰,申亥,酉戌。
六十甲子
01 甲子 | 11甲戌 | 21甲申 | 31 甲午 | 41甲辰 | 51甲寅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02 乙丑 | 12 乙亥 | 22乙酉 | 32 乙未 | 42乙巳 | 52 乙卯 |
03 丙寅 | 13丙子 | 23 丙戌 | 33丙申 | 43丙午 | 53丙辰 |
04丁卯 | 14丁丑 | 24丁亥 | 34丁酉 | 44丁未 | 54丁巳 |
05戊辰 | 15戊寅 | 25戊子 | 35戊戌 | 45戊申 | 55 戊午 |
06己巳 | 16己卯 | 26己丑 | 36 己亥 | 46 己酉 | 56 己未 |
07庚午 | 17 庚辰 | 27庚寅 | 37 庚子 | 47 庚戌 | 57 庚申 |
08辛未 | 18 辛巳 | 28 辛卯 | 38 辛丑 | 48 辛亥 | 58 辛酉 |
09壬申 | 19壬午 | 29 壬辰 | 39 壬寅 | 49 壬子 | 59 壬戌 |
10癸酉 | 20癸未 | 30 癸巳 | 40 癸卯 | 50 癸丑 | 60 癸亥 |
十二长生
地支藏干
十二地支全藏本气,子午卯酉四正之地帝旺,藏癸丁乙辛。午同土帝旺藏己。
四长生寅申巳亥藏本气,甲庚丙壬,中气即为长生,丙长生在寅,庚长生在巳,壬长生在申,甲长生在亥。留余气阳土戊。
四墓藏本气,戊己,中气十干寄宫,乙课辰,丁课未,辛课戌,癸课丑。余气为三合,申子辰,亥卯未,寅午戌,巳酉丑对应墓库,癸、乙、丁、辛。
四柱大运排列法
取格局
当一个八字排妥以后,查清了全部十神,以及神煞以后,其次第一的事项,就是要认别这一个八字,它是什么“格局”。认别了“格局”之后,如此,方能论“强弱,喜忌…….”等之实务事项。
“取格局”的基本依据,除了是属于“特别格”者,是另有规定以外,俱皆是以下列二项条件为依据。
一:天透地藏——“天透地藏”是指天干的这一个十神,在地支所藏之天干,也有这一个十神者,即可以取之为“格”。譬如:“甲”日主,生于“辛酉”月(酉地支中有辛字),“辛”是日主的“正官”,以“辛正官”在“月干,月支”,俱皆有透有藏,故此,即可取之为“正官格”。
“天透地藏”取格之中,有下列几项事理,须要注意。
甲:取格之中可以有“正官格,七杀格,食神格,伤官格,正印格,偏印格,正财格,偏财格”,而没有“比肩格,劫财格”。基于“格局”之认别,基本上是取“日主”以外之五行。故此,除了“从旺,羊刃……”等之“特别格”以外。
乙:“天透地藏”的取格,并不是在“月柱”者,方能取格,不过是以“月柱”俱者为第一优先。其顺序是:
“月支”透“月干”为第一优先。
“月支”不透“月干”,而透出于“年,时”天干.为第二优先。
“月干”坐根于“年,日,时”地支者,为第三优先。
除了这三项优先以外,其余只要是天干的“十神”,在地支所藏之天干中,也有这种十神,也可以取之为“格”。
丙:如果同时透出一种以上“格局”之时,则以这二种“格局”五行属性,是否相同,而辨别之。
五行相同之双格,即是——
同时是“正财格,偏财格”,作“偏财格”而论。
同时是“正官格,七杀格”,作“七杀格”而论。
同时是“食神格,伤官格”,作“伤官格”而论。
同时是“正印格,偏印格”,作“偏印格”而论。
五行不同之格局,即是指既是“食神格”,也是“七杀格”之时。则以二者之中,哪一个“格”当“月令”,以及在四柱之中,排位之先后而论别。
二:三合,三会——加入四柱之中,并没有“天透地藏”的十神可取“格”之时,另外一种取格的办法,就是地支中有“三合”或者“三会”的五行,也可以取格。
如“甲”日主,地支有“寅午戌”,或者是“巳午未”,可以取为“伤官格”(不作食神格)。
“甲”日主,地支有“申子辰”,或者是“亥子丑”,可以取为“偏印格”(不作正印格)。
“甲”日主,地支有“巳酉丑”,或者是“申酉戌”,可以取为“七杀格”(不作正官格)。
“甲”日主,地支有“辰戌丑未”全者,可以取为“偏财格”(不作正财格)。
其余“日主”依此而类推。
今举一些八字实例于后。
劫财 偏印 日主 七杀
癸巳 庚申 壬子 戊申
这一个八字其取格的认别程序如下:
一:天干有“戊”七杀,“庚”偏印,“癸”劫财。以劫财无普通格局之可取,故此,只有观察“戊”七杀与“庚”偏印,二者在地支中,是否有“根”。
二:“戊”七杀,在“年,月,时”地支之中,俱皆有“戊”七杀,可以认之为“七杀格”。
三:“庚”偏印,在“年,月,时”地支之中,亦俱皆有“庚”偏印,可以认之为“偏印格”。
四:如此,同时“戊”七杀格,与“庚”偏印格,二者俱皆成“格”之时,则以在“月柱”之中“天透地藏”者为第一优先之格局。
五:今以月柱“庚申”,是“偏印”天透地藏的格局。
附:同时亦是“羊刃”特别格。
伤官 正财 日主 伤官
壬辰 甲辰 辛巳 壬辰
这个八字其取格的认别程序如下:
一:天干有“甲”正财,“壬”伤官。若在地支所藏之天干,有“甲”可以成“正财格”,有“壬”可以成“伤官格”。
二:然而,这一个八字,在四个地支“支藏天干”中,俱皆没有“壬”与“甲”的这二个天干。如此,则可以作“没有格局”的初步论断。
三:在没有“天透地藏”可以取格,也没有三合,三会可以取格之时,只有取“同类相聚”的方式,勉认“格局”。
四:这一八字,月柱天干有“甲”正财,而月柱地支“辰”中,有“乙”偏财,故此,以“正,偏财”合而论之。可以取认之为“财”格。
正官 食神 日主 偏印
己亥 甲戌 壬辰 庚戌
这一个八字其取格的认别程序如下:
一:天干有“己”正官,“甲”食神,“庚”偏印。
二:在“己,甲,庚”三个可能成“格局”的天干,在地支之中,只有年柱“己亥”的“亥”支之中,是有藏有“甲”食神。
三:“己”正官,与“庚”偏印,在地支之中,俱皆无根。
四:故此,这一个八字在“格局”上之认取,是属于“食神格”。
附:并兼带“特别格”中之“魁罡”格。
偏财 正官 日主 正官
乙酉 丙戌 辛酉 丙申
这一个八字其取格的认别程序如下:
一:天干有“乙”偏财,“丙”正官。是可能成格的十神。
二:然而,这一个八字,在地支“酉,戌,酉,申”之中俱皆没有“乙丙”这二个天干。如此,就不能从“天透地藏”的方式认取“格局”了。
三:故此,而从“地支三合,三会”的这一个层面,再来选认格局。
四:此八字在“月日时”的地支,是“申酉戌”三会西方金。
五:以日主是“辛”金,地支三会“申酉戌”,也是“西方金”。基于取格不取与“日主”相同五行者,作为“格局”。因此纵然是“三会金”,亦无法取格。
六:故此,勉强以天干的二个“丙”,与支藏天干的一个“丁”。认之为“七杀格”。
伤官 正印 日主 食神
己丑 乙亥 丙子 戊子
这一个八字其取格的认别程序如下:
一:天干有“己”伤官,“乙”正印,“戊”食神。是可能成格的十神。
二:而月柱第一优先的“乙”正印,在四柱地支之中无根,成不了“正印”格。
三:年干得“己”伤官,却在年支有根。故此,是可以成立为“伤官格”。
四:然而,这一个八字,在“年月日”地支之中。成了“亥子丑”三会水的形势。依据“三会,三合”亦可成格的原理。故此三会“亥子丑”水,对日主“丙”火而言,即是已经成了“七杀格”。由于“亥子丑”三会七杀,是气贯“月支”。
五:故此,这一个八字是以“七杀格” 为主格 ,而兼带“伤官格” 。
日主强弱
日主强弱作为论命初学优先,而非整体时刻的第一优先。
日主强弱:得令、得地、得势、
得令:日主的五星鱼月令的五行相同。
得地:地支五行只要有一与日主五行相同。
得势:日主天干在年月时天干中见相同五行多、
得令原理与得地是相同的。只是一个在月令,一个在年、日、时的禄(临官)旺(帝旺);得势即党羽众多。
只要具备三者之一,则不为弱,具体是否为强还得重新判断:
a、“格局”与“日主”双方在地支上的根,轻重、多寡再做一次判断;
b、日主,与年月时三干、与四地支之前的生克制化,做一次综合性权衡;
C、更深层次就是调候、用神进行判断(个人补充-判断是否有根)
神煞
关于神煞
a、神煞在宫位代表不同的年龄段:年柱:幼年、月柱:青年、在日柱:中年、时柱:老年;
b、如果神煞有三合、六合,则应期也延伸【注意是延伸,不是推迟】,比如桃花在月,但是地支日月六合,则桃花自月柱青年期,因六合进入日柱,延伸至中年期
c、神煞坐【空亡】,不论吉凶都减半
d、神煞坐【禄】做强势,坐【绝】则接近没有;
e、神煞坐【空亡】带【三合、六合】则回复原来的层次;
神煞是一种命中的特质,不能决定吉凶。还要具体看刑冲合害,以及旺、绝而论。神煞应用时候还要兼顾一下几点:
a、神煞在任何一柱,都要依据人生实际情况来推论,如桃花在年柱,表示15岁前,实际没有什么意义。比如【孤寡】在时柱,表示46岁之后,50岁以上的人本来就应该颐养天年,所以时柱上的孤寡也不用太重视。
b、神煞要看坐旺or做绝。比如以“卯”支为桃花,如【乙卯为坐旺强势桃花】表现明显,而【辛卯为坐绝桃花】表现不明显
c、神煞要兼论刑冲合会:如果神煞地支遇到冲,则以此神煞论其他征兆。如【贵人】逢冲,则帮忙不到底。如【驿马】合【贵人】女命沦落风尘
d、遇到【合】:首先以两神煞共同特点论,其次要将年限【延伸】
e、神煞要酌情融合六亲进行预言:如偏财做驿马,在年柱,解释为父亲忙碌。正财坐天德贵人,坐旺,在月支,可解释为得妻子力量从商之人。
f、神煞在大运、流年通论,无非是时间长短而已。
子息
禄命法中推论子息的程式,是有着几种不尽相同的系统。譬如,
以官杀、食伤为子,以月、时二地支之统计,或以玄通之分、刻制论……。
最常见一种,即是以日主与子星合论,是最为常见于坊本命书之中的公式。
长生四子中旬半,沐浴一双保吉祥。
冠带临官三子位,旺中五子自成行。
衰中二子病中一,死中至老没儿郎。
绝中取养他人子,入墓之时命夭亡。
受气绝地一个子,胎中头女有姑娘。
养中三子只留一,男女宫中仔细详。
十神生克
六亲十神
正印-母亲,偏印-后妈
正财-妻子,偏财-妾(男女又都做父亲)
正官,七杀-(男指子嗣,女做丈夫)
比肩,劫财-兄弟姐妹
食神,伤官-女命子嗣,男通关用神